河南省淮滨县在乡镇在职在编的公务人员中确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干
时间:2010-12-08 11:07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网 作者:admin 点击:次
近日,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政府为切实履行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则的职责,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弥补食品药品行政监管力量不足,印发了《淮滨县人民政府关于在乡镇政府在职在编公务员人员中确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干的实施意见》(淮政〔2010〕35号),明确规定乡镇政府要设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干,首先要从在职在编公务人员中选出拟任人员名单,报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确定,经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合格后,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并予以公示。 该
近日,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政府为切实履行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则的职责,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弥补食品药品行政监管力量不足,印发了《淮滨县人民政府关于Neon Signs乡镇政府Neon Signs职Neon Signs编公务员人员中确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干的实施意见》(淮政〔2010〕35号),明确规定乡镇政府要设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干,首先要从Neon Signs职Neon Signs编公务人员中选出拟任人员名单,报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确定,经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合格后,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并予以公示。
该县政府要求,各乡镇要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签订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负责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的日常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干Neon Signs地方党委、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食品药品协管工作,宣传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县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健全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并定期对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考评,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干进行考核。
该县政府Neon Signs机构改革期间,不但没有削弱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而且进一步加强了食品药品监管力量,体现了县政府对全县70余万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高度重视,必将有力地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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